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身边的事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以“群众满意度”为标准开展环境整治

    信息发布者:chengzhaocun
    2017-05-24 08:19:50   转载

    近日,走在镇原县城,只见一条条小巷整洁有序;游园广场上,健身器材、休闲设施一应俱全;各个农贸市场里,环境整洁、规范有序……70岁的张大爷经常在文化广场上锻炼身体,他说:“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,让人心里舒服。” 
      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,镇原县紧紧围绕工作重心,以“群众满意度”为标准开展环境整治工作。落实了“联乡县级领导必联环境整治,联村科级领导必联环境整治,包村干部必包环境整治”工作责任制,建立了环境整治工作任务、措施办法、计划进度“三本账”,把整治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,把落实时限明确到具体日期,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全体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。 
      同时,镇原县突出“城区、乡村、公路、单位”四个整治重点,整合环卫工人、农村保洁员及党员干部等人员,对全县环境卫生进行划块包干,实施集中整治,城镇“六乱”、乡村“十乱”得到了有效治理。目前,共清运死角垃圾82吨、河堤垃圾31吨;组织环卫工对500多个果皮箱、80多个座椅进行了清洗除污;新建、改造垃圾填埋场46处、乡村农贸市场29处、停车场10处、划定停车位6630米;在村级建成生活垃圾集中填埋点295个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211个、废旧地膜及塑料制品收购点185个、垃圾收集仓1075个、公厕186个。同时,累计完成公路行道树涂白1952公里780800株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